人大及其常委會決定、任免干部,是代表人民對國家機關領導人員的選擇和確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堅持黨的干部路線,正確處理黨管干部和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任免權的關系。堅持干部德才標准和任免條件,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注重群眾公認,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的干部經過法定程序任命為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同時,加強對任命干部的監督,使任命干部按照人民意願和社會需求依法運用公共權力,促使他們廉潔勤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為寧夏跨越式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証。
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決定任命李堂堂為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今年以來,常委會決定任免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人員27人、任免“兩院”工作人員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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