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对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的基本原则,对口支援安排方案、对口支援的内容、方式和任务以及和工作要求作了明确规定。中央要求举全国之力,加快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并使各地的对口支援工作有序开展。从这里我进一步感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的科学正确,指挥抗震救灾的有力有序有效。我们坚决拥护中央的这一重大决策。
我们认为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机制至少体现了三个方面:
一是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方案强调,灾后重建规划的编制要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区分缓急、突出重点,相互衔接、上下协调,规范有序、依法推进。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只有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做到这一点。
二是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方针,体现了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方案要求,坚持地方为主,充分发挥灾区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国家的支持下实现灾后重建和发展目标。
三是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优先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坚持尊重科学、尊重自然,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坚持统筹兼顾,做到重建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相结合。这些都是科学发展观在重建家园中的充分体现。
灾后恢复重建实行对口支援至少具有四个方面的好处:
一是有利于避免盲目性。这次重灾的范围大、地方多,弄得不好,许多援助的地方和单位可能一涌而上,一哄而起,都涌向某一个地方,而有的地方却显得冷清,客观上造成支援和受援的不均衡,不协调,也可能出现盲目建设,盲目攀比,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采取对口支持,就可有效的避免这个现象。
二是有利于增强责任感。现在全国各地都积极支持灾区,究竟谁支持得好,谁支持的差,不好考核,不便督促,中央要求各支援省市每年对口支援实物工作量按不低于本省市上年地方财政收入的1%考虑。对如何强调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设立机构,协调配合,依据规划,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要严格按照灾后重建规划布局、选址要求和各类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对中央财政建设资金、对口支援资金、社会捐助资金以及受灾地区自筹资金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严格管理,精打细算,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善始善终,搞好衔接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这就进一步增强了各省市的责任感,也便于检查督促,促进支援。这些硬指标、硬任务,正是对各省市党委、政府政治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执政能力的最好考验。
三是有利于克服片面性,坚持统筹兼顾,全面重建。方案强调坚持“硬件”与“软件”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当前和长远相结合,调动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多种力量,优先解决灾区群众基本生活条件。对口支援的内容和方式包括:提供规划编制、建筑设计、专家咨询、工程建设和监理等服务。建设和修复城乡居民住房。建设和修复学校、医院、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修复城乡道路、供(排)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修复农业、农村等基础设施。提供机械设备、器材工具、建筑材料等支持。选派师资和医务人员,人才培训、异地入学入托、劳务输入输出、农业科技等服务。按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企业投资建厂、兴建商贸流通等市场服务设施,参与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等等。
四是有利于克服短期行为,发挥长期效应。方案明确规定对口支援期限按3年安排。在国家的支持下,集各方之力,基本实现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目标。这就为支援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期携手,促进发展,共同繁荣。
让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和灾区人民一道,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夺取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的伟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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