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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府转型 建立科学机制
云南5个月问责422名官员 涉及9个省级政府部门
□其中厅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105人 □涉及9个省级政府部门和14个州市
本报记者 宣宇才 徐元锋
  2008年07月23日05:22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张滨绘

  行政问责制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进一步增强了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图为7月17日,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耐心地为大学生解答政策问题。
  本报记者 徐元锋摄

  截至7月18日,云南全省共问责422人,其中厅级干部13人、县处级105人、科级266人、一般干部38人——涉及9个省级政府部门和14个州市。

  今年1月30日,云南省下发《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在全省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决定》。3月1日,云南省全面启动行政问责。与此同时,云南实施了“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三项制度。

  “脸好看、事好办、钱少花”,实施官员问责后,群众对政府服务的评价有了变化。

  “自上而下”的原动力

  面对初期进展,省委书记批示:其余部门是无责可问,还是有责不问

  云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调推进和持续关注,是推动行政问责的直接动力源。

  新一届云南省政府第一次全会,就通过“省人民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和“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决定”,并以一号令下发。“问责办法”第20条特别写明: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依照本办法制定本地、本部门的问责办法,或参照执行。

  5月30日,省长秦光荣要求,在全省县以上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等四项制度,并把实施四项制度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载体。

  省委书记白恩培说,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是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需要,是新形势下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需要,是加快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需要。当他看到截至5月底49个省直部门中只有3个实施了问责措施时,批示:其余部门是无责可问,还是有责不问?

  云南地处边疆,如此“高调启动、强势推进”四项制度,有其独特的“背景”。据云南省监察厅领导介绍,2001年后,云南经济发展经历了止跌、回升、发展三个阶段。在新起点上,云南要更好更快发展,一个“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行政系统至关重要,于是行政问责制度孕育而生。

  云南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新闻办、省政府督察室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问责办和三项制度办公室。

  制度设计颇具特色

  启动快速问责程序:将初步核实情况和案情调查两个程序合二为一,探索将通报批评等不涉及“帽子”的问责权限从省政府下放至监察厅

  如果说领导重视是行政问责的直接动力的话,那么,公众的关注和参与,则是行政问责的生命力所在。

  媒体监督,是云南省行政问责的八条渠道之一。据云南省问责办统计,目前共有23人因被媒体曝光而受问责,占总数的6.2%。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检举、控告”,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议案、提案等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等两条渠道,也是民意推动问责的表现。

  6月26日上午,昆明市金碧便民服务中心的劳动就业窗口内空无一人,前来办事的群众排起了长队。等待了一个多小时后,群众直接向省行政问责办公室投诉。从问责权限看,这不归省问责办管,但问责办的同志还是赶到现场协调解决,尊重了群众的热情和信任。

  云南省规定了应予行政问责的十种情形,相应的解释又将这些司空见惯的现象具体化为可操作性强的44条,如“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就细化为“公开承诺的事项不兑现”等5种情形,确保问责依法进行。

  推行行政问责后,“大法不犯,违纪不干,不作为、乱作为不断”的现象有制度管了。

  其实,相对于雷厉风行的行政问责,群众更为关心“春风化雨”式的身边事、日常事。云南省将行政问责制和“服务承诺制”等三项制度“捆绑”实施,用行政问责推动其他三项制度。

  云南省24个省直部门分两批在媒体上公开亮相,向社会承诺服务的内容、程序、标准等;群众在行政机关找到的第一个人,即使不是自己分内的事,也要主动帮着联系、解释;对办理的事项列出时限要求,限时办结。这三项制度,分别对服务质量不高、态度不好和效率低下的行政顽症开出药方,解决的都是群众最为常见和头痛的问题。

  实施过程中,云南省又启动了快速问责程序:将初步核实情况和案情调查两个程序合二为一,探索将通报批评等不涉及“帽子”的问责权限从省政府下放至监察厅,以保证问责的时效性。

  “政治生态”悄然转变

  省长强调:“不能让问责制只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上!”

  一份对全省实施四项制度和24家省级行政部门服务承诺的网评显示,96%以上的网民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如此高的支持率,既是赞扬,也是期许。省长秦光荣表示:“不能让问责制只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上!”

  在四项制度实施过程中,昆明市一马当先,他们提出:“最严格的限时办结制、最严肃的服务承诺制和最严厉的问责制”。

  昆明市便民中心户政窗口的工作人员,因在接待办事群众时态度粗暴,和前来办理户口的群众发生激烈争吵而被当地媒体曝光。这名工作人员被停职,成为云南省因舆论监督被问责的第一人。

  在安宁齐天化肥有限公司致使6人死亡、28人受伤的硫化氢泄漏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的安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作书面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被责令辞职。

  云南省民政厅做出了自然灾害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承诺;因为上班时间上网聊天,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的几名工作人员被辞退,教育厅召开机关大会提出整改措施;

  建设厅出现了几个耐人寻味的变化:限时办结和首问负责推动岗位责任明确,领导随意派活的少了;怕问责到自己头上,公务员偷懒把分内工作交给非公务员或借调人员的少了。

  经过短短四五个月的砥砺洗礼,云南省政府部门上上下下都认识到,问责,要动起来,而且必须动真格的!

  在探索中坚定前行

  仍有2个州市、一些省直部门没有进行过行政问责

  不是所有的部门和地方,都对实施四项制度热情高涨。到目前为止,云南省仍有2个州市、一些省直部门没有进行过行政问责。“是无责可问,还是有责不问”,人们不得而知。

  6月30日,云南省政府召开座谈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30人,听取对四项制度的意见。参加讨论的陈婷芬律师说:“这是一项治官的制度。”开明的领导把它当作建设队伍、推进工作的抓手,也不排除因涉及自身利益而抵触、拖延的可能。

  在会上有代表提出,现在有些公务员是被逼着干的,主动服务意识还不够。在昆明打工多年的昭通农民工代表杨贵喜坦言:盼望基层的服务也能好起来。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对记者说,行政问责对促进服务性政府的转型、促进政府与民意的互动很有意义,“云南省的做法值得推广”。但她同时提醒,有些问题的产生来自制度本身。如果能通过事故结果倒查责任链条,并完善相关制度设计,问责就更有意义。

  各部门工作内容不同,被问责的几率相差悬殊。建立部门绩效评估的科学机制,也是行政问责制行之长远的保证。薛刚凌教授说:“例如安监部门,权责不匹配,又受到地方的掣肘;再如交通事故,涉及的部门众多,如何科学地区分责任、公平问责,值得研究。科学、理性,才是建立长效机制的前提。”

  制度实施后,次生问题也应注意防范、及时化解,例如有参加省政府座谈的代表提出,个别部门由于落实限时办结,有些原本可以报批的事项,现在门槛提高了。

  问责的大幕已经拉开,服务政府的建设势在必行。云南省人大代俊峰满怀希望地对记者说:“四项制度只要长远抓、抓长远,有好的机制保障,假以时日,定能有大变化!”





  云南实行“四项制度”370名干部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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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赵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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